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2号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21年2月27日《关于仲裁的公告》显示,2020年10月14日,黄山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汪忠文等四人与你公司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涉案金额4,000万元,占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907.82万元绝对值的11.14%,但你公司迟至2021年2月27日才披露上述仲裁案件。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11.1.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