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上午9点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4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决议;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本公司于2011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了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并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default.htm)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4月19日至4月2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亦可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13室。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静涛。
电话:(0755)25290923,传真:(0755)25290932。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13室(邮编:518081)。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作出以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可以 □不可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