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9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购买责任险事宜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