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
2. 2021年3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新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
农大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长春龙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项目单位签订监管协议。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北禾润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在河北省张北县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工程总投资226,511.19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工程总投资20%,其余建设资金由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注册资本金按持股比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风电示范项目的公告》(2021-017)。
(三)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18)。
(四)审议《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昊姆(上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集鑫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51%以现金方式出资,根据项目进展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成立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21-019)。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1年3月25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3月18日。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关于投资建设张北县“互联网+智慧能源”300MW平价风电项目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