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日通过邮件、信息平台、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