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要求,监事会就公司编制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
赵开新 胡克 李伟
日期: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