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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聆达股份股票代码30012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琦任丽伟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
传真0411-847325710411-84732571
电话0411-847325710411-84732571
电子信箱liuqi@lingdagroup.com.cnrenliwei@lingdagroup.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光伏发电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负责运营总规模为53MW的并网光伏电站。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光伏业务,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格尔木神光运营的并网光伏电站。2020年,该电站全年发电量同比增加800多万度,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

2、太阳能晶硅电池业务: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完成了对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的收购。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徽金寨县,是一家集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从事PERC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嘉悦新能源将采购的硅片、非硅材料通过自动化的生产工序加工制成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后,向下游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企业销售,并收取货款获得盈利。目前产品尺寸主要为158mm和166mm,一期产能已实现3GW,准备逐步启动二期项目,主要为产能5GW的TOPCon生产线,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投产。公司目标客户主要是行业内一线企业,例如隆基、晶澳、晶科等。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实施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嘉悦新能源属于“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嘉悦新能源属于“C制造业”之“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282,327,984.92110,927,501.98154.52%152,256,56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16,653.7616,139,653.56-447.07%36,688,47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653,671.044,434,158.15-1,851.26%-9,416,465.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05,751.4026,455,761.222.08%-15,334,006.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06-450.00%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06-450.00%0.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1%2.10%-9.61%4.7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资产总额2,357,678,936.081,233,153,979.4091.19%1,254,199,12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5,746,946.08775,038,794.52-7.65%761,000,059.8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6,003,942.0618,002,009.8419,550,208.64228,771,82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461.90-3,458,914.26-3,352,954.64-48,583,32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56,919.46-6,272,960.57-5,664,050.52-62,859,74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75,845.7810,692,266.2010,239,367.2816,249,963.7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5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65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境内非国有法人22.02%58,453,2600质押58,453,260
业(有限合伙)
于庆新境内自然人2.34%6,216,3540
黄炜境内自然人2.22%5,890,1130
阎克伟境内自然人1.94%5,162,7090
福建证道投资有限公司-证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3%4,600,0030
北京泽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泽尚俱进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1%3,480,3520
刘振东境内自然人1.23%3,274,4811,682,80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21%3,215,1000
李秀莲境内自然人1.16%3,072,2000
姜雪境内自然人1.12%2,972,37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阎克伟控制股东于庆新的证券账户;其他未知。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太阳能电池业务:2020年10月,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收购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成功进入光伏电池行业,实现在原有光伏业务领域上游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了公司在光伏领域的竞争优势,优化了公司业务结构,并提

升了整体资产质量。光伏产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产业中的太阳能电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的产业,优质企业品牌效应集中度逐年升高,资金效应凸显,具有核心人才优势、技术优势、资金实力、品牌优势以及能够保持持续的技术创新、市场领先地位的公司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公司的子公司嘉悦新能源采用行业主流的PERC+SE生产工艺,引入全球领先的智能制造装备及精密的检测仪器,目前一期高效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全部量产,满产最大可达3GW的规模,经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转换效率、提升良率,在客户端口碑表现优异。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已拥有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其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可兼容大尺寸电池、多主栅技术,并预留下一代电池技术路线接口,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计划2021年内达产),项目计算期平均销售收入为364,855.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53年(含建设期),全部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41%。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内容,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金寨嘉悦新能源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的资本性支出,有助于嘉悦新能源迅速扩大产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光伏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路线广、技术变革快等特点。电池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工艺路线的选择是行业内企业发展的核心。降本压力倒逼企业不断研发新的技术路线、提高电池效率。嘉悦新能源具备调整生产技术研发生产182mm大尺寸电池的能力,并已设立大尺寸电池的发展规划,同时在异质结高效电池方面已开展人才储备及技术研究。未来,嘉悦新能源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速度,积极防范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2)光伏发电业务: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为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的53MW并网光伏电站。由于是较早采用高倍聚光发电技术的电站,对于光照的条件要求相对较高。报告期内,虽然受天气影响导致发电量未达年初预计指标,但格尔木神光电站实现全年累计并网电量6,801.57万度,同比上年增加800多万度;实现电费收入5,587.95万元。通过持续的降本增效、节能降耗等措施,格尔木电站本年度实现营业利润1,335.93万元。

(3)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本部原有余热发电项目已基本执行完毕,余热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石大运营的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2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3.8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能源服务项目,未来暂无拓展计划,预计至金银湖项目执行完毕为止。报告期内,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与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麻集团)共同投资的工业大麻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且未收到汉麻集团的实缴出资,经双方友好协商,汉麻集团以0元向聆达股份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沃达工业大麻(云南)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聆达股份及全资子公司聆达生物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昆明关于工业大麻相关的产业政策趋势,以及公司已在该项目上开展的前期厂房租赁、设备订购、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和生产设施筹建等投入,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项目,预计整体投入资金规模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但鉴于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影响,是否能顺利实施以及实现多少业绩贡献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内部管理运行情况

2020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因合伙人发生变化而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选举,于2020年8月13日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的组建。经公司新治理层、管理层的不懈努力,于2020年10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公司资产构成,提高了持续经营能力。2020年12月,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已于2021年1月完成相关股份的非交易过户手续。2020年12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嘉悦新能源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项目和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32.80万元,同比增加154.52%;营业利润-6,636.41万元,同比减少448.34%;利润总额-5,280.62万元,同比减少40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1.67万元,同比减少447.07%;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同比减少450%。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4.5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74.01%,主要系报告期金寨嘉悦纳入合并范围所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83%,主要系报告期金寨嘉悦纳入合并范围,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3.75%,主要系报告期金寨嘉悦纳入合并范围,研发人员薪酬及材料费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84.87%,主要系报告期投资保证金计提减值准备所致。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606.44%,主要系报告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442.60%,主要系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寨嘉悦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太阳能电池业务211,229,926.2528,003,258.1224.40%100.00%100.00%24.40%
光伏发电业务55,879,488.9113,359,310.0166.35%10.70%103.21%3.25%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32.80万元,同比增加154.52%%;营业利润-6,636.41万元,同比减少448.34%;利润总额-5,280.62万元,同比减少40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1.67万元,同比减少447.07%。上述财务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金寨嘉悦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20年1月1日)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基建建设、部分制造与安装业务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销售商品及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预收款项-700,245.18
合同负债684,598.01
其他流动负债15,647.17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易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镜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6月17日,该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自该公司成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②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厦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在厦门成立全资子公司。2020年10月12日,全资子公司阳光恒煜(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自该公司成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③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上海聆感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聆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兵北斗防务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决定注销双方共同设立的上海聆感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自工商注销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④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现金28,700万元购买交易对方金寨正海嘉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资产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70%股权。2020年10月28日,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工商变更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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