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杰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9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杰克商贸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台州市杰克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5月更名,以下简称“杰克商贸”)的一致行动人LAKE VILLAGE LIMITED(以下简称“山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阮积祥拟计划自2020年04月23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2号)。

?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2020年04月23日至2021年03月08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阮

积祥、山水公司及阮婷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94,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62%,累计增持金额8,352.6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1年03月08日,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阮积祥先生、山水公司、阮婷婷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本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阮积祥先生、山水公司及阮婷婷女士。

2、增持前持有的股份数量:

(1)本次增持前,杰克商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山水公司、河南迅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台州市椒江迅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8月更名,以下简称“迅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阮积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9,732,753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94% 。

(2)2020年09月10日,迅轮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拟解散并注销公司,由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迅轮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分配,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彩芳、阮福德和阮积明受让迅轮公司原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9,062,941股、7,798,480股和7,798,480股。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山水公司、阮婷婷、实际控制人阮积祥(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04月23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中有关增持的相关规定,保障增持计划的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窗口期或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0年04月23日至2021年03月08日期间,增持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94,6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62%,累计增持金额8,352.63万元。其中LAKE VILLAGE LIMITED通过沪港通增持2,037,651股;阮积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1,521,400股;阮婷婷系阮积祥女儿,阮积祥增加阮婷婷作为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35,60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5,198,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9%。

截至2021年03月0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 增持行为的合规性说明及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增持期间也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关于窗口期等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在本次股份增持实施期间,由于迅轮公司完成注销并将其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非交易过户至迅轮公司的股东名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原通过迅轮公司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由52,788,381股降至34,659,901股。因此,在股份增持实施完毕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低于其在本次股份增持前的持股比例。

5、增持主体承诺最后一笔股份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股份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股份增持实施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本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股份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免于发出要求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