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8日(星期一)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3月3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号)。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