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以直接送达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合作开发包钢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萤石选矿公司和氟化工公司两家合资公司,名称暂定为“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公司”,由各方共同合作开发包钢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董事会同意按照议案中的方案,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该项目进行谈判、根据审议通过的项目方案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合作
开发包钢萤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请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及审议事项等相关信息以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