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增加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程华 | 周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