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95 公司简称:湘财股份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哈高科大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8.9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73.16%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 | 错报≥资产总额的5% | 资产总额的1%≤错报<5% | 错报<资产总额的1% |
营业收入总额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 |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5%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利润总额 | 错报≥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1%≤错报<5% | 错报<利润总额的1% |
现金流量总额 | 错报≥现金流量总额的5% | 现金流量总额的1%≤错报 | 错报<现金流量总额的1% |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没有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2、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3、其它影响财务报告重大的事项。 |
重要缺陷 | 1、没有按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4、其它影响财务报告重要的事项。 |
一般缺陷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经济损失 |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 | 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50万元(含)的 |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严重处罚;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制度体系运行失效; 4、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影响非财务报告重大的事项。 |
重要缺陷 | 1、重要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要失误; 2、违反内部规章制度,形成较大损失的;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的; 4、其他影响非财务报告重要的事项。 |
一般缺陷 | 1、决策效率不高,造成一般失误; 2、违反内部规章制度,造成一般损失的; 3、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的; 4、其他影响非财务报告一般的事项。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实施完成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报告基准日,公司持有湘财证券99.75%的股权。湘财证券于2021年3月2日出具《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照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至本报告基准日,尚存在待整改非重大缺陷4项,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正积极进行整改。依照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前述事项尚不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决策、执行、监督以及各关键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体系科学合规、健全有效。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各项管理科学性和实效性,将内控工作作为企业的基础,长期深入地开展下去,保障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史建明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