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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5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永德、董治国

2021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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