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11名,其中:李光宁先生、郭瑾女士、谢浩先生、贺臻先生、王一鸣先生、邹超勇先生、黄峻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燕飞女士、王怀兵先生、窦欢女士、安寿辉先生为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燕飞 王怀兵
黎文靖 安寿辉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