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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公司关于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经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6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经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3月4日收到政府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经费1,519万元,该项补助款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通知》(鲁科字〔2020〕131号)的文件,为助力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给予 “工程机械核心部件总成智能化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的经费,该项目由公司牵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创新工程)“工程机械核心部件总成智能化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申报协议》,公司专项经费分配占省支持资金总额的47%,即本次收到的经费中公司获分配金额为713.93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6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713.93万元均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公司拟将收到的

713.93万元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结转。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同时将增强公司产品研发实力,引领产品创新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的通知》(鲁科字〔2020〕131号);

2、《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创新工程)“工程机械核心部件总成智能化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申报协议》;

3、银行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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