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国际医疗”)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于2021年3月5日与华凌国际医疗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协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的主体
甲方: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华凌国际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双方一致同意,公司与华凌国际医疗于2020年9月2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2020年9月27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12月24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1年1月7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于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原协议中除保密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2)双方在此同意并承诺,本终止协议签署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事宜。
(3)双方在此同意并确认,双方在《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终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华凌国际医疗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过了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终止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是基于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过了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