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80 股票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1-00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被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来的(2020)京仲案字第5320号《仲裁申请书》,内容如下:
1、仲裁各方当事人名称:
申 请 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装饰”)
被申请人: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
2、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申请人请求事项
1、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595,835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因迟延给付申请人工程款的利息暂定71,500元(以595,835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
(以上合计667,335元)
(3)仲裁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2、事实与理由:
2018年3月2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住宅及配套项目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发包的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住宅及配套项目样板间室内精装修工程,承包内容为上述承包范
围内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计划工期91天,合同总价为449,057元。双方在合同第九条约定了付款方式,即(1)进度款在关键节点按工期计划目标完成、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成保及工程资料一次验收合格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具体为:第一进度节点支付381,698元。(2)样板间竣工备案完成,竣工结算手续完成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后28天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3)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自保修期满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合同约定进场施工。2018年6月30 日,样板间工程竣工。
2018年8月30日,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签订了《工程结算报告》。双方对上述合同工程已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结算造价为595,835元。但此后被申请人一直未履付款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公告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仲裁委员会发来的(2020)京仲案字第5320号《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