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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5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毅昌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20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质,具备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胜利股份、冰轮环境、鲁商发展、力源信息、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承办过金城医药、辰欣药业等公司的 IPO 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华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以及一诺威股份等新三板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陈修俭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

事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和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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