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函告,中泰证券对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焱热”)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实施违约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情况
2020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中泰证券拟对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焱热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二、本次被违约处置情况
2021年3月3日,杭州焱热累计被处置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 | ||||
住所 | 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278号10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3月3日 | ||||
股票简称 | 冀凯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9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A股 | 340 | 1.0000% | ||||
合 计 | 340 | 1.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040 | 6.0000% | 1,700 | 5.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40 | 6.0000% | 1,700 | 5.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0年10月22日,冀凯股份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中泰证券拟对公司第三大股东杭州焱热质押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中泰证券对杭州焱热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未产生任何收益。
2、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2月23日,杭州焱热因股票质押违约累计被中泰证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的公司股份为1,360万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的公司股份为340万股,合计处置1,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上述被动减持事项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被动减持比例超过1%暨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被动减持比例达到1%暨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被动减持比例超过1%暨部分质押股票被违约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3、本次减持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违约处置的预披露,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2021年3月3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4、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违约处置进度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Ο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