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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5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正源禧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禧悦酒店”)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2,648.9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正源禧悦酒店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648.90万元。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源禧悦酒店因日常经营所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长于12个月。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澋源建设”)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2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子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主要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公司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并为子公司2021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号)。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已使用2,648.90万元,剩余2021年度预计担保额度197,351.1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正源禧悦酒店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成都正源禧悦酒店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莉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广都大道2号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服务;会议接待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住宿;游泳池服务;健身服务;卡拉OK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销售水产品、保健用品、食品、日用百货、母婴用品;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物业管理;垃圾清运;保洁服务;房屋租赁;家政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行医);生活美容服务。

正源禧悦酒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正源禧悦酒店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2019年度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46,543,195.93112,229,759.74
净资产97,793,592.6887,698,661.04
负债总额48,749,603.2524,531,098.70
项目2019年度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63,493,449.0128,658,915.85
净利润-644,470.11-10,094,931.64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抵押合同

1、抵押人:四川澋源建设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3、保证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4、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2,648.90万元。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债务履行分别计算,为自每期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抵押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7、抵押物基本情况:

澋源建设以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两套房产的房屋所有权为正源禧悦酒店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正源禧悦酒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5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8.9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预计的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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