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42,922,1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郭松森 | 是 | 11,100,000 | 7.31 | 2.29 | 2017年12月19日 | 2021年2月24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郭松森 | 是 | 8,420,000 | 5.55 | 1.74 | 2017年12月19日 | 2021年2月26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郭松森 | 是 | 7,030,000 | 4.63 | 1.45 | 2017年12月19日 | 2021年3月2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郭松森 | 是 | 4,220,000 | 2.78 | 0.87 | 2020年10月16日 | 2021年3月1日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 | 30,770,000 | 20.27 | 6.35 | - | - | - |
二、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郭松森 | 是 | 11,100,000 | 7.31 | 2.29 | 否 | 否 | 2021.2.25 | 2021.8.2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 |
郭松森 | 是 | 8,420,000 | 5.55 | 1.74 | 否 | 否 | 2021.3.1 | 2021.8.3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 |
郭松森 | 是 | 7,030,000 | 4.63 | 1.45 | 否 | 否 | 2021.3.3 | 2021.8.3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 |
郭松森 | 是 | 4,220,000 | 2.78 | 0.87 | 否 | 否 | 2021.3.3 | 2022.3.1 | 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为公司采购提供担保 |
合计 | 30,770,000 | 20.27 | 6.35 | -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日,股东郭松森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郭松森 | 151,789,982 | 31.35 | 112,152,195 | 142,922,195 | 94.16 | 29.52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2、本次股份质押中质押给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422万股是为公司采购提供担保属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其它质押均基于个人资金安排。
3、控股股东郭松森先生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9,262,19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1.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2.56%,对应融资余额为1.22亿元,郭松森先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滚动质押、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股份质押借款,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4、控股股东基本情况:郭松森,男,中国国籍,住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
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及一期,除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外,郭松森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三、关于股东质押股份的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先生除了质押给鞍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422万股是为公司采购提供担保,其它质押均基于个人资金安排,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前期质押负债,郭松森先生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先生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相关机构出具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