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3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