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签字详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It?
ι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