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0年6月4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10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商协会的要求,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