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0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 届次 | 会议日期 | 议案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0/2/14 | 1. 《关于延长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2. 《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3.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年度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0/3/10 | 1、《关于公司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年度授信借款额度及其相关担保的议案》; | |||
11、《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0/7/9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按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执行了决议。
三、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召开一次会议,符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对公司的治理和规范运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作用。
四、2020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面对全球新冠疫情的冲击,作为链接生产与市场重要纽带的供应链服务商,公司面临着很大挑战。管理团队迅速反应,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经营,加速整合各方力量,同心协力,经营管理和业绩水平保持了较大的提升。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0/8/28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 |||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8、《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0/10/27 | 1、《关于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07,389.63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6.68%;营业利润为23,675.8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46.16%;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475.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1.65%。
五、 2021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4、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运作,认真对待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