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于2021年2月21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梁晨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07,389.63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6.6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475.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51.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756,437.5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358,498.54元,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191,397,938.96元。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527,663,841.78元,资本公积1,083,115,639.28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经监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2,000万元,即每股现金分红人民币
0.1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