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购买经营用房,能够满足公司办公、科研、经营的需要,扩大公司经营网络,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购买经营用房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购买房产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经营用房。
独立董事:
刘卫东 唐学东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