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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证券代码:300887 股票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1-018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经营用房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谱尼”)拟与河南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实业”)签订《楼宇销售合同》,以自有资金53,235,100元(大写:伍仟叁佰贰拾叁万伍仟壹佰元)人民币向河南安德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其位于郑州市裕华高新动力谷第一期西区21号楼1-8层的房屋。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若本次交易实施成功,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的标的相关的资产金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达到10%以上(含本次交易),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888,301,720.1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的购买房产情况,本次为公司首次购买房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河南安德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090623534T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999号2号楼204-206法定代表人:宛玉波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12-27股权结构:河南德宇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物业服务;电器开关、自动化配网成套设备、发电机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安德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10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安德实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交易标的:郑州市裕华高新动力谷第一期西区21号楼1-8层的房屋权利人:河南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用途:标准工业厂房面积:10647.02平米交易价格:53,235,100元(大写:伍仟叁佰贰拾叁万伍仟壹佰元)

(二)标的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购买的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或质押,不存在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出卖人):河南安德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人):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房屋交易价格及相关税费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3,235,100元(大写:伍仟叁佰贰拾叁万伍仟壹佰元)。

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付款及房屋产权过户

1、郑州谱尼应于合同生效后且安德实业按照郑州谱尼定制要求完成报规后支付首笔房价款人民币共计(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柒仟零贰拾元整 ,(小写)¥ 10647020元整(含履约定金 1000000元)。

2、郑州谱尼应于2021年6月20日前支付第二笔房价款人民币共计(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柒仟零贰拾元整,(小写)¥10647020元整。(以该楼宇四层结构封顶且符合郑州谱尼定制要求验收后时间为准支付该笔购房款)

3、郑州谱尼应于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支付第三笔房价款人民币共计(大写)壹仟零陆拾肆万柒仟零贰拾元整,(小写)¥10647020元整。(以该楼宇8层主体结构封顶且符合郑州谱尼定制要求验收后时间为准支付该笔购房款)

4、郑州谱尼应于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剩余房价款人民币共计(大写)贰仟壹佰贰拾玖万肆仟零肆拾元整,(小写)¥21294040元整(以购房合同第七条约定完成该楼宇交付并且安德实业同意郑州谱尼进场进行装修的时间为准支付该笔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安德实业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该楼宇交付郑州谱尼使用。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房产将用于郑州谱尼扩建相关检测实验室,本次交易能够进一步夯实公司经营基础,有效改善公司的办公环境,扩大公司的服务网络,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同时,随着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购买房产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用房成本,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房产,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购买经营用房,能够满足公司办公、科研、经营的需要,扩大公司经营网络,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购买经营用房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购买房产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经营用房。

七、备查文件

1、《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经营用房的独立意见》

3、《河南安德实业有限公司楼宇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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