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许丽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马黎声先生、潘德祥先生、董卫平先生、许丽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董卫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黄旭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楚军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许丽秀女士、楚军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许丽秀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 健,男,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5月起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Zhongcheng USA董事,众成小额贷款董事,众立合成材料董事。
截止目前,陈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339.032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
陈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编号为[2020]4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陈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陈健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丽秀,女,中国国籍,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杭州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嘉兴市市级机关—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经济研究中心、嘉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主导企业组建集团和股份公司改制工作,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2000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
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多次荣获浙江省优秀董事会秘书和主板上市公司百佳董秘等荣誉,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许丽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许丽秀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编号为[2020]4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许丽秀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许丽秀女士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黎声,男,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7年任嘉善博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主管,1997年至1999年任嘉善神州毛纺集团销售科长,2000年至2004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管公司销售管理工作,同时兼任印刷部部长,兼任沧州众成包装董事,众大包装设备董事,Zhongcheng USA董事。截止目前,马黎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981,2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83%。马黎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马黎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马黎声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德祥,男,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至2005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主管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潘德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75,0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5%。
潘德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潘德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德祥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卫平,男,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
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海盐支行综合计划股股长,嘉兴银行计划信贷处处长、行长助理兼总行营业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浙商银行嘉兴分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7年任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行长;2017年进入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主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截止目前,董卫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卫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编号为[2020]4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三年内经查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董卫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提名是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方面的考虑,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董卫平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旭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至2005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总工程师,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参与研发“交联高收缩膜”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现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研发技术中心主任,兼任总师办主任,众立合成材料董事。截止目前,黄旭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7.50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45%。黄旭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本次其他董
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核实,黄旭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旭生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楚军韬,男,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嘉善县支行工作;2008年8月起至今,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楚军韬先生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许丽秀女士、楚军韬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电子邮箱:sec@zjzhongda.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