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113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持有的221,007,786股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6日至3月28日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78.15%,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若上述公司股票拍卖完成,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补充说明以下问题:
1、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冬雷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请律师发表专业意见。
2、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3、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3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