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一、获取征收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秣陵街道”)就南京市江宁区静淮街115号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补偿总价款2,347.0295万元。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1,100.00万元。
二、征收补偿情况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被征土地、房屋仍处在交付过程中,公司累计收到补偿款1,100.00万元,尚有1,247.0295万元未收到。对于已收补偿款,公司将按资产处置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相关土地、房屋交割完成,扣除成本、费用支出及相关税金后,净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具体金额最终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政府征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