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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做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花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同花顺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0元,共计募集资金88,70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11.1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5,692.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汇入发行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8.03万元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4,254.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2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同花顺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6,443.4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27.53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79.73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27.6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3,023.1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55.1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986.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同花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同花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发行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4月15日,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2月25日,同花顺和子公司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2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变更子公司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决议,并于2012年4月19日撤销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教工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4月19日,同花顺和子公司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10日,同花顺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19日,同花顺董事会通过了变更同花顺和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决议,并于2018年8月20日撤销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清泰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8月20日,同花顺及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花顺和相关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8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19-0201010400311083,523,706.87活期
小 计3,523,706.8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33001616727053001927328,949.63活期
33001616727049000261*183,000,000.00定期
33001616727049000261*192,600,000.00定期
小 计5,928,949.63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34001516010019855387,652.22活期
1340016200100059164,000,000.00定期
1340016200100059165,000,000.00定期
1340016200100059164,346,185.65定期
1340016100100124961,271,577.79定期
小 计15,005,415.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330016135350591981982,289,216.05活期
33001613535049198198*489,000,000.00定期
小 计11,289,216.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120202302990001215518,312,100.08活期
小 计18,312,100.08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63027565552,106,727.39活期
小 计52,106,727.39
杭州同花顺数据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19-02010104003564611,258.78活期
19-02015110000072912,050,000.00定期
小 计12,061,258.78
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63027549511,641,200.06活期
小 计11,641,200.06
合 计129,868,574.5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4,254.8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79.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023.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7,200.007,200.006,765.9393.972015年12月31日[注3]不适用[注6]
2.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6,925.006,925.006,914.1999.84不适用[注6]
3.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2,555.002,555.002,548.2999.74不适用[注6]
4.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6,265.006,265.005,978.9895.43不适用[注6]
5.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注1]2,265.0010,200.009,894.6197.012010年12月31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5,210.0033,145.0032,102.00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680.00680.00680.00100.002010年4月30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00.005,000.00654.084,977.0999.542018年12月31日[注4]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2,000.002,000.002,000.00100.002015年12月31日[注3]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4.金融衍生品综合运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2,035.002,035.002,035.00100.002012年4月30日不适用[注6]
5.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注2]11,166.0020,666.0020,666.00100.002015年12月31日[注3]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6.同花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注5]20,728.8520,728.855,925.6520,563.0699.202020年12月31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1,609.8551,109.856,579.7350,921.15
合计66,819.8584,254.856,579.7383,023.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为运营大楼的建设和设备购置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主体建设工程、精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2020年度投入为支付前期工程及装修尾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公司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1,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88,7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49.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4,254.85万元,超出原募集计划59,044.85万元。
2、2010年4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中的9,715万元用于以下四个项目:(1)使用680万元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2)使用5,000万元用于建设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项目;(3)使用2,000万元用于同花顺2010年度品牌与市场推广项目;(4)使用2,035万元用于同花顺金融衍生品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同花顺金融衍生品综合应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其他项目正逐步开展。
3、2011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将超募资金中的11,166万元用于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
4、201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具体见[注1]。
5、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具体见[注2]。
6、201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公司总部基地的议案》,具体见[注5]
7、2017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具体见[注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0年1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3,627.03万元,其中: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项目906.91万元,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1,131.71万元,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944.61万元,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643.80万元。2010年1月28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公司2011年7月20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变更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内容,集中资金在北京、上海等重点金融城市加大力度建设营销区域管理中心,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7,935万元 [注2]因优化数据处理基地大楼设计方案,201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向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追加投资9,500万元
[注3]由于募投项目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受到项目所在地道路、水、电、煤气、网络等市政配套还处在设计优化中等原因的影响导致工程延期,公司对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及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等五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根据市场变化不断探索品牌与市场推广的思路和方法,依据历次推广的评估效果逐步修正推广的方式和节奏,基于谨慎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原则,放缓了“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的原定投入进度,该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注4]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已经办理,暂时中止的因素已经消除。公司慎重考虑,认为项目已具备充分实施条件,决定重新启动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应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目前,已完成营运中心的主体建造工程,装修已完成
[注5]为解决公司发展规模壮大和办公场所紧缺的矛盾,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 20,728.85万元和自有资金15,907.15万元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基地,主要用于公司总部办公及研发,同时作为公司在全国的营运中枢。目前,该项目大楼主体工程、外立面幕墙已完工,大楼内部正在铺设管道及消防工程
[注6]由于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财务测算期仅测算至2015年12月31日, 因此上述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的2020年度产生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不再适用;由于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财务测算期仅测算至2016年12月31日, 因此上述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的2020年度产生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不再适用;由于金融衍生品综合运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财务测算期仅测算至2017年12月31日, 因此上述同金融衍生品综合运用平台一期工程项目的2020年度产生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不再适用。由于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财务测算期仅测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因此上述同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工程项目的2020年度产生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不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中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我国一线金融服务核心城市北京、上海两地建设营销区域管理中心,并在北京、上海购置办公场地。该项目主要目的为:在一线金融城市构建强大、稳定可控的区域营销中心,增强对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整体实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发行超募资金项目中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目前已更名为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项目主要目的系通过收购浙江国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人可以通过子公司间接获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许可,将公司现有的客户资源、业务模式、营销渠道等资源与投资咨询业务进行结合,将最新信息技术和金融研究成果与用户潜在需求进行结合,推进技术创新,为实现产业升级和主业拓展提供支撑。因此,该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但其产生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发行人超募资金项目中同花顺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由全资子公司同花顺网络科技公司承建该运营服务中心项目,项目资金由公司上市超募资金以增资的形式投入。建设完成后,由同花顺网络科技公司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使用,租金不高于同类地区、同类品质写字楼的租金。公司租入该运营服务中心后,将公司在杭州的现有机房、网站、运营维护、数据录入、客户服务等部门迁入。该项目主要目的为:(1)改善公司运营服务的基础环境,配置先进的运营工具,提升运营服务品质;(2)进一步稳定运营环境,为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吸引并留住人才;(3)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强化客户关系,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4)增加优质固定资产,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增强抵抗通货膨胀风险的能力,避免未来租金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

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4、发行人超募资金项目中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广告、传播、推广(下载)、合作和事件营销五种手段来推动公司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该项目主要目的为:扩大公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增强与投资者的情感联系,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5、发行人超募资金项目中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同花顺数据处理基地建设分两期,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完成数据处理基地的基本建设,为二期提供硬件基础和人才储备,搭建杭州数据处理中心的整体架构,初步建立服务器集群,建立基础测试环境和具有较强处理能力的金融数据处理系统。该项目的主要目的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数据、信息加工处理的需要,同时满足公司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项目、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对办公场所的需求。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同花顺《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同花顺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花顺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同花顺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查阅了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同花顺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同花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奚一宇 缪 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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