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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2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号)。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 年 3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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