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一、证书情况
证书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2041002610
发证时间:2020年12月4日
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优惠备案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再次认定,是对公司技术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充分肯定,有助于公司发挥战略优势,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告编号:2021-013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