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年3月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目 录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39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 40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8议案七: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9
议案八: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
议案九: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4
议案十: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65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66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股东大会届次: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298号贵州燃气大营坡办公区2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6日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 洪鸣先生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及介绍出席本次大会的董事、监事及列席人员
四、推举计票、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2021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听取报告事项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
八、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充分发挥决策职能,勤勉尽责,团结带领管理层及广大员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现将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经营情况回顾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全年天然气销售、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天然气销售12.12亿方,同比增长11.29%;实现营业收入42.44亿元,同比增长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长8.24%。
(二)市场发展
2020年,公司市场发展持续推进,一是取得了贵州省内瓮安县、安龙县、德江县以及安顺市西秀区14个乡镇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收购贵州欣辰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区域不断扩大,市场地位不断巩固。二是公司持续深耕现有市场,积极拓展新市场,发展各类用户27万户,居民、工商业等传统用户稳步增长,供热、增值业务等领域业务逐步提升;分布式能源项目持续推进,燃气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三)保障供应
2020年,在不断提升中石油管道气合同量的同时,公司积极顺应国家管网改革,在国内率先引入中石化、中海油管道气气源,打通了资源跨省串换进入贵州的模式和渠道;大力推进应急调峰储备设施建设,研究探索沿海LNG仓储业务,为多元化气源供应保障积极发力。
2020年,面对冬季供气紧张的局面,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加强气源调度,严格按照“保民生、保安全、保重点”的总体要求有序开展各项供气保障工作。
二、启动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工作
2020年,公司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优势,根据贵阳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拟向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向证监会提交了发行可转债申请,2020年9月4日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现正会同中介机构开展申报材料更新及二次反馈意见回复工作。
三、管理团队人才梯队建设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方锐先生、刘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立足专业化、年轻化,进一步加强管理团队的梯队建设。
四、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19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保障了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相关议案采用特别决议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确保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董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审议各项董事会议案,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报告
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各类议案46项,内容涉及投资、融资、制度修订等多项重大议题,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有序推进公司经营决策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相应工作规则,结合公司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状况,提出专业性意见及建议,供公司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本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等13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24项议案;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2项议案。
(二)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和行业方面的专业特长,在市场拓展、关联交易、担保、内部控制等重大决策上作出独立判断,有效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规则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相关议案认真调查研究、提前把关,有效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了公司决策机制的良好运转。
(三)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坚持“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参与了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贵州证监局举办的专项培训,通过压实责任积极推进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质量稳步提高,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为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留言回复、“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沟通,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使公司获得了市场的认可与支持。
(五)完善公司制度体系
2020年,为了不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5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为了顺应监管形势的变化,提高公司证券事务责任意识,制定了《证券事务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规范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分别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流程)》《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
(六)持续稳定分配现金股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8,185,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8,047,436.38元(含税),占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6,314,444.32元的125.33%;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652,995.55元之比为30.45%。
(七)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2020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和方针,主动担当作为,通过教育助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产业项目扶贫等方式开展帮扶工作,累计投入资金共216余万元(含物资折款0.46万元),区域覆盖贵阳、遵义、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等地。
五、2021年发展思路
2021年将开启“十四五”发展的新征程,董事会将继续贯彻“立足贵州、专注燃气、上下延伸、适度多元”的总体发展战略,带领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持续提升保供能力
2021年,公司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一是针对终端用户用气规律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科学合理的制定用气计划。二是积极寻求多方气源,打通管道气跨省串换渠道,建立多元化供气格局。三是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急调峰能力,全力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寻求新利润增长点
2021年,一是公司将充分发挥在城市燃气管理、技术、安全、服务等方面多年积累的经验及优势,深耕现有市场,开发新市场,适时通过投资、并购等多种方式对具有潜力的新区域、优质项目实施整合。二是积极开发新用户,重点发展工业、房地产、采暖、名优餐饮等用户,扩大市场份额,实现量效齐升。三是进一步推广增值业务,挖掘用户需求,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新兴业务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继续加强成本管控,扩大降本增效成果
2021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控投资、控成本、控编制的工作思路。一是立足投资收益分析,对项目投资进行严格管控;二是在费用管控方面实现横向分工和纵向分解,将节支责任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三是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适度从紧、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源规划。
(四)继续推进可转债工作,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公司将积极按照证监会要求继续推进可转债再融资项目,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尽快实现可转债发行上市,充分借助募集资金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企业发展基础。
(五)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积极落实监管要求,继续做好信息披露、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提升合规经营意识,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2021年,董事会将在广大股东支持下,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抢抓机遇,迎难而上,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二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4 | 《关于2020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
5 | 《关于2020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
6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 |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
9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0 |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 |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 |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议案 |
13 | 《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4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5 | 《关于拟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6 | 《关于公司2019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
(二)2020年6月1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制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7 |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
(三)2020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及意见
(一)公司合规运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总裁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和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能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召开,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履行公司职务时,
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内容;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托审计部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定期检查和专项审查,公司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拟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者对公司2020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于2020年5月11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及时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符合市场化原则,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公司发布了《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流程)》,该手册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在主要业务流程中的权利与职责。另外,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同时委托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各项业务
的持续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了内部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向上海证交所报送,同时按规定向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定期重大事项报告和其他重要事项发生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按规定实施登记备案,积极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未发现公司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股票的行为。
(六)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所有担保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修文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0年销户。2020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鉴证,认为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各类监事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紧跟监管要求,学习探讨监事会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拓宽知识结构,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合法规范。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首先,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托公司审计部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其次,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最后,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重大筹资和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三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0年基本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编制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决算报告内容详见本议案的附件。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现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32号”审计报告,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财务状况
(一)主要业绩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410.48万元,同比增长了3.95%,利润总额26,217.60万元,同比增长了12.3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635.85万元,同比增长8.24%。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18,220.11万元,同比下降0.12%;净资产为338,147.35万元,同比增长3.8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82,094.94万元,同比增长1.81%。
(二)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18,220.11万元,比上年减少1,111.18万元,下降0.12%。
(1)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23,684.1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24.36%,比上年减少3,518.33万元,减少1.55%。
其中: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7,104.2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6.22%,比上年减少
23,594.70万元,减少29.24%,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3,650.4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0.20%,比上年增加19,764.64万元,增长26.75%,主要系工程结算增加导致期末应收工程款增加。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6,238.7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77%,比上年增加8,342.96万元,增幅105.66%,主要系预付燃气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9,416.2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03%,比上年增加5,346.46万元,增幅131.37%,主要系应收联营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所致。
存货期末余额为36,971.56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工程施工等,占总资产比重为4.03%,比上年减少11,846.76万元,降幅24.27%,主要系工程完工结转成本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6,127.1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0.67%,比上年减少2,427.21万元,降幅28.37%,主要系预缴税及待抵税费较上年减少所致。
(2)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694,535.9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75.64%,比上年增加2,407.15万元,增长0.35%;
其中: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50,302.9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5.48%,比上年减少54,008.33万元,降幅51.78%,主要系处置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34,598.8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3.77%,比上年增加1,645.39万元,增幅4.99%。
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14,054.0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53%,比上年增加1,232.50万元,增幅9.61%。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456,068.5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49.67%,比上年增加31,694.21万元,增幅7.47%,主要系部分子公司城区接气工程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55,116.2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6.00%,比上年增加
9,615.48万元,增幅21.13%,主要系天然气管道建设及分布式能源项目投入所致。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47,806.1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5.21%,比上年增加3,595.03万元,增长8.13%,主要系公司信息化投入增加及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14,122.4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1.54%,比上年增加9,215.91万元,增长187.83%,主要系智能流量计投入增加所致。
2.债务结构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580,072.75万元,比上年减少13,506.80万元,降幅2.28%。
(1)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446,014.89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76.89%,比上年增加5,653.38万元,增幅1.28%;
其中: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36,28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7,848.67万元,增幅
8.17%,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66,63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346.36万元,降幅1.98%。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57,147.06万元,比上年减少12,311.86万元,降幅
17.73%,主要系工程完工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0,890.87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06万元,增长
10.92%。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5,832.86万元,比上年增加2,604.19万元,增幅80.66%,主要系处置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6,845.60万元,比上年增加3,540.74万元,增幅
26.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51,620.71万元,比上年减少6,517.37万元,降幅11.21%,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2)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34,057.8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23.11%,比上年减少19,160.17万元,降幅12.51%;其中: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4,274.37万元,比上年减少29,228.22万元,降幅
39.76%,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为60,344.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110.79万元,增幅
27.76%,主要系收到银行融资租赁贷款所致。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7,876.53万元,比上年减少11,061.56万元,降幅58.41%,主要系六盘水市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程入网费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4,9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14,907.25万元,主要系六盘水市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程入网费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负债所致。
3.股东权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338,147.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5.62万元,增幅3.81%。
其中:
其他综合收益为34,841.86万元,比上年减少41,904.33万元,降幅54.60%,主要系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专项储备469.95万元,2020年全年计提总额6,773.58万元,全年使用6,658.14万元。
股本113,818.50万元,资本公积为19,096.75万元,盈余公积4,168.53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09,699.3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56,052.42万元。
(三)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24,410.48万元,同比增加16,107.98万元,增
长3.95%;营业成本341,092.11万元,同比增加16,802.30万元,增幅5.18%。
2.税金及附加2,068.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3万元,增幅1.77%。
3.期间费用
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为14,287.42万元,同比减少1,715.22万元,降幅
10.72%,主要系社保减免所致。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为27,640.65万元,同比减少1,858.27万元,降幅
6.30%,主要系社保减免所致。
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18,441.62万元,同比减少239.36万元,降幅
1.28%,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及利率下降所致。
4.其他
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为5,463.90万元,同比增加1,291.75万元,增幅
30.96%,主要系联营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020年度,信用减值损失944.61万元,同比减少801.03万元,降幅45.89%,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账龄较长款项所致。
(四)非经常性损益
2020年度,公司其他收益为764.02万元,同比减少1,509.96万元,降幅66.40%。主要系上年收到市级补助资金所致。
2020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30.96万元,同比减少684.48万元,降幅
95.67%。主要系上年收到房屋拆迁款所致。
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为666.96万元,同比减少824.24万元,降幅
55.27%。
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为470.12万元,同比减少738.28万元,降幅
61.10%,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五)盈利水平
2020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9%,较上年减少0.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1%,较上年增加0.70%。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635.85万元,同比增加1,570.56万元,增长8.24%,其中非经常损益1,083.04万元,占净利润的4.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552.81万元,主要是经营燃气销售和工程安装所获得的收益。
2020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为4,20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20万元,增长0.51%。
(六)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542.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281.61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款项较上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0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6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95.53万元,主要系本期处置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5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211.86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贷款较上期减少及偿还的贷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资产负债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净利润增长率 |
2020年 | 63.17% | 7.39% | 3.95% | 14.98% |
2020年度,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但偿债能力仍偏弱,偿债压力仍较大。2021年,公司将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控力度,降低成本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使公司能够稳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附件:《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0年度)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22日
附件: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32号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州燃气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州燃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2020年度,贵州燃气合并口径营业收入42.44亿元,为贵州燃气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据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披露详见附注三(二十六),关于收入确认金额的披露详见附注五(三十八) |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性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测试、评价贵州燃气与销售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②对天然气销售执行分析程序,根据本期天然气采购数量情况,分析本期天然气销售数量的合理性; ③执行细节性测试,审阅公司天然气销售、采购相关的合同、天然气购销确认表、付款单据、抄表记录等; ④执行细节性测试,审阅天然气工程施工相关的合同、工程施工记录、工程监理报告、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工程安装收款、工程施工付款等。 |
(二)传导设备资产盘点 | |
2020年12月31日,贵州燃气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1.39亿元,其中:传导设备金额43.26亿元,占比70.46%。由于传导设备资产账面原值占比大,为公司资产重要组成部分,且其具有隐蔽性,识别其是否存在具有一定难度,据此,我们将传导设备资产的盘点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固定资产类别及金额披露见附注五、(十二)。 | 我们针对传导设备资产盘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公司日常对传导设备资产的控制流程,包括:日常维护、巡检、特殊事情处理、新増传导设备资产建设控制等,判断其流程控制是否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②了解本期传导设备资产的新増或报废情况,对于新増传导设备,向公司索取工程结算资料,与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并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函证,确定新增的传导设备期末的存在性;对于报废传导设备,了解报废的原因及审批手续; ③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索取传导设备安全巡视记录、向公司运营部门索取输气记录,与对应的传导设备进行查验,判断传导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④根据传导设备布局情况,对传导设备资产进行现场勘察,查看传导设备所在地面标识物、传导设备分段门站等,与账面对应的传导设备进行核对,判断传导设备是否存在。 |
四、其他信息
贵州燃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州燃气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州燃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州燃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州燃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州燃气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州燃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鲍海波
中国?上海 2021年3月1日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 附注五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一) | 571,042,592.69 | 806,989,544.9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二) | 11,879,041.29 | 32,795,607.42 |
应收账款 | (三) | 936,504,364.76 | 738,857,981.95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 | 29,879,271.34 | |
预付款项 | (五) | 162,387,123.62 | 78,957,484.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 | 94,162,208.34 | 40,697,582.9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 | 369,715,647.87 | 488,183,231.0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八) | 61,271,308.86 | 85,543,378.20 |
流动资产合计 | 2,236,841,558.77 | 2,272,024,811.3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九) | 345,988,903.43 | 329,534,971.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十) | 503,029,184.62 | 1,043,112,479.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十一) | 140,540,086.15 | 128,215,087.06 |
固定资产 | (十二) | 4,560,685,854.10 | 4,243,743,710.59 |
在建工程 | (十三) | 551,162,402.52 | 455,007,646.5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十四) | 478,061,527.21 | 442,111,182.1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十五) | 56,416,127.74 | 57,409,375.75 |
长期待摊费用 | (十六) | 141,224,948.75 | 49,065,820.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十七) | 51,600,899.00 | 50,957,506.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十八) | 116,649,594.91 | 122,130,255.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945,359,528.43 | 6,921,288,035.07 | |
资产总计 | 9,182,201,087.20 | 9,193,312,846.37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0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五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十九) | 2,362,834,666.86 | 2,184,348,002.4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二十) | 666,310,226.96 | 679,773,790.93 |
预收款项 | (二十一) | 804,941.78 | 694,589,113.75 |
合同负债 | (二十二) | 571,470,555.5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二十三) | 108,908,743.55 | 98,188,115.95 |
应交税费 | (二十四) | 58,328,635.41 | 32,286,755.79 |
其他应付款 | (二十五) | 168,456,003.01 | 133,048,608.72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二十六) | 516,207,087.61 | 581,380,786.24 |
其他流动负债 | (二十七) | 6,828,082.6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60,148,943.34 | 4,403,615,173.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二十八) | 442,743,711.10 | 735,025,911.7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二十九) | 603,446,933.91 | 472,338,997.3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三十) | 78,765,348.17 | 189,380,975.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十七) | 66,550,152.30 | 135,434,445.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三十一) | 149,072,453.6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0,578,599.13 | 1,532,180,329.97 | |
负债合计 | 5,800,727,542.47 | 5,935,795,503.8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三十二) | 1,138,185,027.00 | 1,138,185,02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三十三) | 190,967,509.34 | 185,017,322.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三十四) | 348,418,556.93 | 767,461,858.25 |
专项储备 | (三十五) | 4,699,507.24 | 3,545,105.48 |
盈余公积 | (三十六) | 41,685,254.59 | 30,604,016.1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三十七) | 1,096,993,511.57 | 645,895,655.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820,949,366.67 | 2,770,708,985.29 | |
少数股东权益 | 560,524,178.06 | 486,808,357.2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81,473,544.73 | 3,257,517,342.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182,201,087.20 | 9,193,312,846.37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资产 | 附注十四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6,670,508.36 | 714,261,002.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一) | 1,086,081.83 | |
应收账款 | (二) | 342,474,303.36 | 282,447,992.0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三) | 5,836,305.00 | |
预付款项 | 167,554,836.42 | 47,579,874.64 | |
其他应收款 | (四) | 1,072,019,667.73 | 781,887,591.78 |
存货 | 79,306,964.27 | 96,874,087.1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48,664.16 | 10,547,803.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40,311,249.30 | 1,934,684,433.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 | 2,180,172,912.16 | 2,008,427,321.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3,029,184.62 | 1,043,112,479.2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853,689.47 | 21,272,446.93 | |
固定资产 | 1,374,346,404.48 | 1,365,598,179.76 | |
在建工程 | 104,423,476.78 | 45,761,659.5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55,951,959.36 | 149,532,539.0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8,703,159.38 | 43,853,993.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652,434.47 | 12,459,269.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9,735,132.06 | 66,505,384.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18,868,352.78 | 4,756,523,272.50 | |
资产总计 | 6,659,179,602.08 | 6,691,207,705.81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0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62,834,666.86 | 2,084,348,002.4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6,531,301.48 | 100,110,807.31 | |
预收款项 | 68,696.19 | 419,060,747.55 | |
合同负债 | 298,252,408.52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335,619.15 | 30,231,241.76 | |
应交税费 | 23,364,025.83 | 9,595,267.85 | |
其他应付款 | 262,757,590.62 | 279,060,762.3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8,590,451.23 | 398,064,681.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40,984.16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72,975,744.04 | 3,320,471,510.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8,580,211.10 | 368,494,411.77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532,318,480.91 | 406,544,407.7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9,222,152.19 | 42,602,880.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485,627.69 | 135,434,445.5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1,606,471.89 | 953,076,145.81 | |
负债合计 | 4,294,582,215.93 | 4,273,547,656.07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138,185,027.00 | 1,138,185,02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5,744,807.93 | 175,331,727.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48,418,556.93 | 767,461,858.25 | |
专项储备 | 641,892.88 | 1,707,266.70 | |
盈余公积 | 41,685,254.59 | 30,604,016.11 | |
未分配利润 | 659,921,846.82 | 304,370,154.0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64,597,386.15 | 2,417,660,049.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659,179,602.08 | 6,691,207,705.81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五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244,104,771.79 | 4,083,024,996.2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三十八) | 4,244,104,771.79 | 4,083,024,996.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36,382,106.90 | 3,905,524,946.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三十八) | 3,410,921,133.53 | 3,242,898,174.7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三十九) | 20,685,304.49 | 20,325,038.39 |
销售费用 | (四十) | 142,874,164.46 | 160,026,342.75 |
管理费用 | (四十一) | 276,406,522.69 | 294,989,177.68 |
研发费用 | (四十二) | 1,078,821.35 | 476,479.66 |
财务费用 | (四十三) | 184,416,160.38 | 186,809,733.21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751,326.88 | 190,242,355.76 | |
利息收入 | 6,712,528.48 | 7,179,387.62 | |
加:其他收益 | (四十四) | 7,640,225.65 | 22,739,842.4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五) | 54,638,986.22 | 41,721,491.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8,105,700.81 | 20,428,345.9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六) | -9,446,140.49 | -17,456,457.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七) | -657,791.50 | -1,202,679.0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八) | 309,616.73 | 7,154,418.7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0,207,561.50 | 230,456,665.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四十九) | 6,669,610.74 | 14,911,994.06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十) | 4,701,169.81 | 12,083,937.4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2,176,002.43 | 233,284,722.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十一) | 42,000,563.60 | 41,788,524.9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175,438.83 | 191,496,197.5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175,438.83 | 191,496,197.5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6,358,548.04 | 190,652,995.5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816,890.79 | 843,202.0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5,000,120.43 | 506,842,172.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183,229.64 | 505,998,970.3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816,890.79 | 843,202.0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7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十四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六) | 1,539,937,931.93 | 1,545,264,440.46 |
减:营业成本 | (六) | 1,291,857,635.36 | 1,229,393,589.63 |
税金及附加 | 4,613,165.55 | 5,498,654.94 | |
销售费用 | 62,431,617.24 | 75,151,760.82 | |
管理费用 | 132,454,339.22 | 148,050,142.7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3,703,239.18 | 102,032,067.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8,511,550.89 | 149,892,592.68 | |
利息收入 | 57,584,397.41 | 50,180,082.91 | |
加:其他收益 | 4,047,382.50 | 20,696,297.4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 | 160,649,629.88 | 42,710,548.9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6,125,262.61 | 19,617,403.5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07,655.55 | -2,169,607.7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553.43 | 7,187,604.2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1,426,156.74 | 53,563,067.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97,822.36 | 10,534,270.3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04,759.82 | 7,708,147.7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1,619,219.28 | 56,389,189.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806,834.53 | 4,928,696.1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812,384.75 | 51,460,493.6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812,384.75 | 51,460,493.6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5,175,318.40 | 315,345,974.7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637,066.35 | 366,806,468.4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五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62,126,565.27 | 4,344,509,183.9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三) | 99,177,800.21 | 84,593,022.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61,304,365.48 | 4,429,102,206.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51,439,304.76 | 2,935,589,996.1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4,269,364.30 | 489,027,271.6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6,201,005.69 | 154,148,552.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十三) | 163,966,982.82 | 182,092,616.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5,876,657.57 | 3,760,858,436.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427,707.91 | 668,243,769.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5,746,535.46 | 188,451,106.4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550,684.58 | 46,133,119.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45,354.15 | 9,800,688.5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48,947.6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5,191,521.85 | 244,384,914.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29,494,523.83 | 681,743,101.3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570,000.00 | 45,26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5,789,854.0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854,377.90 | 727,003,101.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662,856.05 | -482,618,186.5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829,92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45,359,541.67 | 3,056,169,221.7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85,189,461.67 | 3,056,169,221.7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73,574,322.68 | 2,779,480,591.7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121,443.67 | 247,076,330.8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7,695,766.35 | 3,026,556,922.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506,304.68 | 29,612,299.1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741,452.82 | 215,237,882.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3,315,737.09 | 528,077,854.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6,574,284.27 | 743,315,737.09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67,342,719.59 | 1,622,293,369.6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909,935.63 | 48,671,431.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87,252,655.22 | 1,670,964,800.7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7,271,927.80 | 1,104,720,671.9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3,885,705.91 | 199,423,654.6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7,363,080.66 | 39,451,131.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4,488,902.24 | 103,198,517.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3,009,616.61 | 1,446,793,975.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756,961.39 | 224,170,825.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4,795,148.99 | 188,451,106.4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1,854,284.58 | 46,433,119.7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76,614.68 | 7,398,892.1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7,626,048.25 | 242,283,118.3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3,729,484.57 | 272,396,581.0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5,570,000.00 | 221,26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299,484.57 | 493,656,581.0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326,563.68 | -251,373,462.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45,359,541.67 | 2,887,169,221.7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5,359,541.67 | 2,887,169,221.7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31,848,787.08 | 2,445,143,759.4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2,533,597.78 | 133,228,902.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04,382,384.86 | 2,578,372,661.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977,156.81 | 308,796,560.2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453,240.90 | 281,593,922.8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4,523,111.15 | 422,929,188.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8,069,870.25 | 704,523,111.15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 | 185,017,322.91 | - | 767,461,858.25 | 3,545,105.48 | 30,604,016.11 | - | 645,895,655.54 | 2,770,708,985.29 | 486,808,357.24 | 3,257,517,342.5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 | 185,017,322.91 | - | 767,461,858.25 | 3,545,105.48 | 30,604,016.11 | - | 645,895,655.54 | 2,770,708,985.29 | 486,808,357.24 | 3,257,517,342.5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5,950,186.43 | - | -419,043,301.32 | 1,154,401.76 | 11,081,238.48 | - | 451,097,856.03 | 50,240,381.38 | 73,715,820.82 | 123,956,202.2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175,318.40 | 206,358,548.04 | 101,183,229.64 | 13,816,890.79 | 115,000,120.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5,950,186.43 | - | - | - | - | - | - | 5,950,186.43 | 12,000,000.00 | 17,950,186.4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5,950,186.43 | 5,950,186.43 | 5,950,186.43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11,081,238.48 | - | -69,128,674.93 | -58,047,436.45 | - | -58,047,436.45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081,238.48 | -11,081,238.4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8,047,436.45 | -58,047,436.45 | -58,047,436.45 | |||||||||||
4.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313,867,982.92 | - | - | - | 313,867,982.92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313,867,982.92 | 313,867,982.92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154,401.76 | - | - | - | 1,154,401.76 | - | 1,154,401.76 |
1.本期提取 | 67,735,805.46 | 67,735,805.46 | 67,735,805.46 | |||||||||||
2.本期使用 | 66,581,403.70 | 66,581,403.70 | 66,581,403.70 | |||||||||||
(六)其他 | - | 47,898,930.03 | 47,898,930.0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 | 190,967,509.34 | - | 348,418,556.93 | 4,699,507.24 | 41,685,254.59 | - | 1,096,993,511.57 | 2,820,949,366.67 | 560,524,178.06 | 3,381,473,544.73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上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12,989,305.00 | 510,213,044.91 | 596,412,310.69 | 7,254,757.75 | 25,457,966.74 | 368,123,597.68 | 2,320,450,982.77 | 487,740,127.33 | 2,808,191,110.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其他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812,989,305.00 | - | - | - | 510,213,044.91 | - | 596,412,310.69 | 7,254,757.75 | 25,457,966.74 | - | 368,123,597.68 | 2,320,450,982.77 | 487,740,127.33 | 2,808,191,110.1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195,722.00 | - | - | - | -325,195,722.00 | - | 171,049,547.56 | -3,709,652.27 | 5,146,049.37 | - | 277,772,057.86 | 450,258,002.52 | -931,770.09 | 449,326,232.4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5,345,974.79 | 190,652,995.55 | 505,998,970.34 | 843,202.03 | 506,842,172.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5,195,722.00 | - | - | - | -325,195,722.00 | -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5,195,722.00 | -325,195,722.00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5,146,049.37 | - | -57,177,364.92 | -52,031,315.55 | - | -52,031,315.55 |
1.提取盈余公积 | 5,146,049.37 | -5,146,049.3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031,315.55 | -52,031,315.55 | -52,031,315.55 | |||||||||||
4.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44,296,427.23 | - | - | - | 144,296,427.23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4,296,427.23 | 144,296,427.23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3,709,652.27 | - | - | - | -3,709,652.27 | - | -3,709,652.27 |
1.本期提取 | 49,928,234.20 | 49,928,234.20 | 49,928,234.20 | |||||||||||
2.本期使用 | 53,637,886.47 | 53,637,886.47 | 53,637,886.47 | |||||||||||
(六)其他 | - | -1,774,972.12 | -1,774,972.12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 | 185,017,322.91 | - | 767,461,858.25 | 3,545,105.48 | 30,604,016.11 | - | 645,895,655.54 | 2,770,708,985.29 | 486,808,357.24 | 3,257,517,342.53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175,331,727.60 | 767,461,858.25 | 1,707,266.70 | 30,604,016.11 | 304,370,154.08 | 2,417,660,049.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175,331,727.60 | 767,461,858.25 | 1,707,266.70 | 30,604,016.11 | 304,370,154.08 | 2,417,660,049.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413,080.33 | -419,043,301.32 | -1,065,373.82 | 11,081,238.48 | 355,551,692.74 | -53,062,663.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175,318.40 | 110,812,384.75 | 5,637,066.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413,080.33 | 413,080.3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13,080.33 | 413,080.33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11,081,238.48 | -69,128,674.93 | -58,047,436.4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081,238.48 | -11,081,238.4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8,047,436.45 | -58,047,436.4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313,867,982.92 | 313,867,982.9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313,867,982.92 | 313,867,982.92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1,065,373.82 | -1,065,373.82 | ||||||
1.本期提取 | 23,820,900.84 | 23,820,900.84 | |||||||||
2.本期使用 | 24,886,274.66 | 24,886,274.6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8,185,027.00 | - | - | 175,744,807.93 | 348,418,556.93 | 641,892.88 | 41,685,254.59 | 659,921,846.82 | 2,364,597,386.15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上期金额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12,989,305.00 | 500,527,449.60 | 596,412,310.69 | 3,807,299.83 | 25,457,966.74 | 165,790,598.08 | 2,104,984,929.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812,989,305.00 | 500,527,449.60 | 596,412,310.69 | 3,807,299.83 | 25,457,966.74 | 165,790,598.08 | 2,104,984,929.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195,722.00 | -325,195,722.00 | 171,049,547.56 | -2,100,033.13 | 5,146,049.37 | 138,579,556.00 | 312,675,119.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5,345,974.79 | 51,460,493.69 | 366,806,468.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5,195,722.00 | -325,195,722.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5,195,722.00 | -325,195,722.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146,049.37 | -57,177,364.92 | -52,031,315.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146,049.37 | -5,146,049.3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031,315.55 | -52,031,315.55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4,296,427.23 | 144,296,427.23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4,296,427.23 | 144,296,427.23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00,033.13 | -2,100,033.13 | |||||||||
1.本期提取 | 12,642,462.42 | 12,642,462.42 | |||||||||
2.本期使用 | 14,742,495.55 | 14,742,495.5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8,185,027.00 | 175,331,727.60 | 767,461,858.25 | 1,707,266.70 | 30,604,016.11 | 304,370,154.08 | 2,417,660,049.74 |
企业法定代表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海波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实际完成情况以及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2021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476,410.00万元,利润总额26,622.00万元,全年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407.00万元。
注:以上预算属于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公司的预测和承诺。
以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就2021年度融资计划向董事会进行汇报并编制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融资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附件:《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融资方案》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融资方案
2021年公司计划投资6.95亿元,基本建设项目4.40亿元,股权投资计划2.55亿元。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2020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对外融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拟发行的可转债),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一、2021年预计资金需求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息负债总额
38.28亿元,资产负债率63.17%,参照公司2020年度融资情况,结合2021年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预计2021年资金需求为4.3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亿元) |
2020年12月31日全公司可动用资金 | 4.10 |
加: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 |
减:全公司偿还贷款 | 1.96 |
减:2021年自筹资金投资金额 | 4.87 |
减:2021年拟现金分红 | 0.62 |
减:期末保留可动用运营资金 | 5.00 |
2021年资金需求 | 4.35 |
注:2021年自筹资金投资金额包括以前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认缴投资暂未实缴部分的金额。
二、融资计划内容
(一)融资方式及其融资额度
1.通过境内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存量贷款到期续贷部分),公司将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选择信用良好,长久合作的金融机构等开展融资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保函、保理、信用证、信托、并购贷款等。
2.在上述总融资规模(45亿元内)的债券融资安排: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期发行。
3.新增融资总额未突破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可在内部调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
(二)融资主体范围
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
(三)委托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决定与2021年度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文件办理提款手续、分期提款等。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机构及其额度可做调整,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预计2021年融资及担保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为6.81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4.14%。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公司控股三级公司—六盘水市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0.51亿元。
融资主体 | 续贷金额(亿元) | 新增授信额度(亿元) | 新增担保额度(亿元) |
母公司 | 25.30 | 53.30 | 1.00 |
子公司 | 0.00 | 1.00 | 0.00 |
合计 | 25.30 | 54.30 | 1.00 |
备注:续贷金额未包括2021年1-2月到期续贷及担保金额(详见201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0年度融资方案)。
融资明细具体如下:
1.2021年母公司续贷金额为25.30亿元(见附表一)。
2.2021年全公司新增授信额度为54.30亿元(见附表二),拟申请贷款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期限为1至10年,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选择成本最优的方案。
3.新增担保(见附表三)
四、预计2022年1-5月续贷及担保情况
预计母公司续贷金额为18.60亿元(见附表四)。
公司将以适当降低融资成本为目标,严格按年度预算进行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储备,加大公司资金安全保障。
附表一:公司2021年续贷明细表
银行名称 | 金额(亿元) | 贷款年限 | 贷款利率 | 到期日期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3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3-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3-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3-1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3-1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7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3-2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8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3-2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2.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5-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5-2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6-1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2.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6-1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6-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6-2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7-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8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8-2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8-3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9-1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24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1-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21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1-1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23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1-2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1-2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36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1-2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23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3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1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1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2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9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2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2021-12-30 |
合计: | 25.30 |
备注:具体续贷金额、期限及提款日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附表二:2021年全公司新增授信额度明细表
银行名称 | 授信范围 | 新增授信额度(亿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8.8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6.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5.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11.5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4.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下属机构 | 母公司 | 2.00 |
小计: | 53.3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子公司 | 贵州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合计: | 54.30 |
备注:具体续贷金额、期限及提款日期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附表三:新增担保明细表
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2021年需母公司担保金额(亿元) | 担保情况 |
贵州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子公司 | 1.00 | 按持股比例担保 |
合计 | 1.00 |
附表四:2022年1-5月份预计母公司续贷明细表
银行名称 | 金额(亿元) | 贷款年限 | 贷款利率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8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22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3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5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7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0.8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2.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 1.00 | 1-3年 | 基准上浮不超过10% |
合计: | 18.60 |
备注:具体续贷金额及日期以与各家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汇报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情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3,381.32万元,与预计相比少20,48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关联人 | 交易类型 | 预计交易发生额(万元) | 实际交易发生额(万元) | 实际与预计差异(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51,635.00 | 34,068.09 | -17,566.91 | 主要系实际销量未达预计量及单价下降所致 |
提供劳务 | 183.48 | 184.36 | 0.88 | ||
小计 | 51,818.48 | 34,252.45 | -17,566.03 | ||
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原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9,581.30 | 7,831.55 | -1,749.75 | |
小计 | 9,581.30 | 7,831.55 | -1,749.75 | ||
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1,080.00 | 879.58 | -200.42 | |
出租加气站 | 470.54 | 311.31 | -159.23 | ||
提供劳务 | 10.00 | 6.79 | -3.21 | ||
小计 | 1,560.54 | 1,197.68 | -362.86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0.00 | 3.61 | -26.39 | |
接受劳务 | 50.00 | 0.00 | -50.00 | ||
销售天然气 | 5.00 | 5.13 | 0.13 | ||
小计 | 85.00 | 8.74 | -76.26 | ||
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00 | 0.00 | -10.00 | |
小计 | 10.00 | 0.00 | -10.00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78.00 | 33.40 | -44.60 | |
提供劳务 | 5.00 | 0.90 | -4.10 | ||
小计 | 83.00 | 34.30 | -48.70 | ||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0 | 0.00 | -5.00 | |
销售天然气 | 50.00 | 14.67 | -35.33 | ||
小计 | 55.00 | 14.67 | -40.33 | ||
贵州和源聚文旅小镇置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00.00 | 0.00 | -600.00 | |
销售天然气 | 50.00 | 0.00 | -50.00 | ||
销售商品 | 0.00 | 4.93 | 4.93 | ||
小计 | 650.00 | 4.93 | -645.07 | ||
贵州易能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0 | 0.00 | -2.00 | |
小计 | 2.00 | 0.00 | -2.00 | ||
贵州和泓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00 | 0.00 | -10.00 | |
销售天然气 | 10.00 | 0.00 | -10.00 | ||
小计 | 20.00 | 0.00 | -20.00 | ||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0.00 | 37.00 | 37.00 | |
小计 | 0.00 | 37.00 | 37.00 | ||
合计 | 63,865.32 | 43,381.32 | -20,484.00 |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发生额为66,19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关联人 | 交易类型 | 2021年预计交易发生额(万元) | 2020年交易发生额(万元) | 2022年年初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交易发生额 | 本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销售天然气 | 52,000.00 | 34,068.09 | 22,000.00 | 主要系预计燃气销量增加所致 | |
提供劳务 | 300.00 | 184.36 | 125.00 | ||
小计 | 52,300.00 | 34,252.45 | 22,125.00 | ||
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原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管输费 | 11,000.00 | 7,831.55 | 4,600.00 | |
小计 | 11,000.00 | 7,831.55 | 4,600.00 | ||
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 |||||
销售天然气 | 1,200.00 | 879.58 | 500.00 | ||
出租加气站 | 450.00 | 311.31 | 190.00 | ||
提供劳务 | 10.00 | 6.79 | 5.00 | ||
小计 | 1,660.00 | 1,197.68 | 695.00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00 | 3.61 | 5.00 | |
接受劳务 | 0.00 | 0.00 | 0.00 | ||
销售天然气 | 20.00 | 5.13 | 8.00 | ||
小计 | 40.00 | 8.74 | 13.00 | ||
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00 | 0.00 | 4.00 | |
小计 | 10.00 | 0.00 | 4.00 |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80.00 | 33.40 | 33.00 | |
提供劳务 | 5.00 | 0.90 | 2.00 | ||
小计 | 85.00 | 34.30 | 35.00 | ||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0 | 0.00 | 2.00 | |
销售天然气 | 35.00 | 14.67 | 15.00 |
小计 | 40.00 | 14.67 | 17.00 | ||
贵州和源聚文旅小镇置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00.00 | 0.00 | 330.00 | |
销售天然气 | 50.00 | 0.00 | 20.00 | ||
销售商品 | 20.00 | 4.93 | 8.00 | ||
小计 | 870.00 | 4.93 | 358.00 |
贵州易能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0 | 0.00 | 0.00 | |
小计 | 2.00 | 0.00 | 0.00 | ||
贵州和泓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00 | 0.00 | 0.00 | |
销售天然气 | 10.00 | 0.00 | 0.00 | ||
小计 | 20.00 | 0.00 | 0.00 | ||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销售天然气 | 150.00 | 37.00 | 63.00 | ||
提供劳务 | 10.00 | 0.00 | 2.00 | ||
小计 | 160.00 | 37.00 | 65.00 | ||
贵州星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0 | 0.00 | 0.00 | |
销售天然气 | 5.00 | 0.00 | 0.00 |
小计 | 10.00 | 0.00 | 0.00 | ||
合计 | 66,197.00 | 43,381.32 | 27,912.00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程跃东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中枢街道茅台路46号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管道燃气(天然气)储存、输配销售及售后服务;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维修、维护。)
2.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原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朱华峰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辅助用房B241室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长输管道运营管理、建设。(以上经营项目需前置行政审批的除外)。)
3.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刘明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南路69号电信商务大厦7楼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加气站、加油加气站;批发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车辆改装、汽车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日用百货便利店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销售润滑油、燃料油、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农副商品、化肥、农用薄膜;零售纺织、服装、日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充值卡;销售出版物、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销售家具、建筑材料;委托代理收取水电费、票务代理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出租办公用房;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张正海注册资本:321,802.8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人民币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贴现、承兑;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基金销售;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代理业务。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5.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刘起龙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39号(贵山城市花园)C-D-14号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房屋开发咨询服务,装饰装潢设计及施工。)
6.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刘涛注册资本:3,6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
硬胶囊剂、酊剂、消毒剂;销售:家用电器、医疗器械。)
7.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陶永泽注册资本:173,955.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楼3层301-2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不含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贵州和源聚文旅小镇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刘起龙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三林路龙馨苑2-14号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小城镇的开发建设,旅游规划、设计、策划服务,酒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绿化工程、养老健康服务管理,景区运营管理。)
9.贵州易能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吕钢注册资本:20,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66号7层1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供应,电力项目投资,电力技术咨询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力设备销售及租赁,天然气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能源开发及咨询服务,能源互联网推广研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贵州和泓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周炜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235号凯发商住楼1层5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管理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唐海滨
注册资本:40,431.13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江路1号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汽车、摩托
车零部件、橡胶、塑料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二、三类机电产品的批零兼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12.贵州星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卢燕飞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道真自治县玉溪镇新城社区阳光水岸1栋1楼1-1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信息咨询、房地产项目策划代理、房地产销售代理;建筑机械、建筑材料、五金批发零售;装饰装修工程、建筑设备租赁、园林绿化;房屋租赁、房屋中介;车辆停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程跃东先生,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杨梅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
2.国家管网集团贵州省管网有限公司(原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吕钢先生,董事、副总裁程跃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贵州合源油气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副总裁程跃东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洪鸣先生已于2020年4
月29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之规定,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5.贵州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6.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7.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原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洪鸣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8.贵州和源聚文旅小镇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9.贵州易能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吕钢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10.贵州和泓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1.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正红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
12.贵州星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是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要求,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
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交易的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或市场定价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联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有关事项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七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0,812,384.7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731,146.27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096,993,511.5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90,967,509.34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59,921,846.8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75,744,807.9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8,185,0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600,176.49元(含税),占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9,731,146.27元的62.77%;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358,548.04元之比为30.34%。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以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八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鉴于此,现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审计服务,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共计230万元(不含税)。立信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纪律监管措施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冯万奇 | 1997年 | 1997年 | 2013年 | 2019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鲍海波 | 2017年 | 2015年 | 2017年 | 2018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刘鹏云 | 2000年 | 2000年 | 2018年 | 2019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万奇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度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度 | 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度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度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天津鹏翎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8年度 |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8年度 | 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18年度 | 天津鹏翎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鲍海波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度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9年度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度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鹏云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0年度 |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19年度 |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冯万奇于2019年11月22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一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冯万奇 | 2019年11月22日 | 警示函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三、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
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 | |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180 | 180 | 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 50 | 50 | 0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以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九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附件。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另附)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另附)
2021年3月22日
议案十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税前)情况如下:
1.董事长:洪鸣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107.7万元,领取董事津贴0万元。
2.董事、总裁:吕钢先生作为总裁在公司领取薪酬114.26万元,领取董事津贴0万元。
3.职工董事、副总裁:程跃东先生作为副总裁在公司领取薪酬95.8万元,领取董事津贴0万元。
4.董事:申伟先生、杨发荣先生、王正红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0万元。
5.独立董事:
曹建新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
李庆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
原红旗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
6.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郭秀美女士在公司领取薪酬71.35万元,不另外领取津贴。
7.监事:金宗庆、江乐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以上议案,请审议。
2021年3月22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科学合理设置审议标准,精简决策流程,高效推进市场拓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 |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 |
第五条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所述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还应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 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所述的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达到本制度第六条标准的,公司于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还应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 第五条公司发生本制度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 |
第六条公司发生除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以外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还应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除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以外的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应当由公司总裁决定;达到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还应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 第六条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应当由公司总裁决定;达到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七条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先由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先由公司按本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后,再由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 …… |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 …… (五)公司认为有必要收回对外投资的其他情形。 |
第十九条对外投资的回收和转让、处置应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按本制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 |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其中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规定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 |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 |
除上述修订及条款顺序出现相应调整外,《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公司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公司发生本制度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六)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经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发生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上述标准之一的,应当由公司总裁决定;达到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的,应当先由公司按本制度履行审议程序后,再由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依其内部决策程序最终批准后实施。第八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其及时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后续日常管理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总裁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后续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公司应对新建公司派出经营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或股权代表,经法定程序选举后,参与和影响新建公司的运营决策。
第十二条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及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的人选由公司总裁决定。派出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在新建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其任职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
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回收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该投资项目(企业)无法经营;
(四)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发生时;
(五)公司认为有必要收回对外投资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无市场前景;
(三)因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原因。
第十九条对外投资的回收和转让、处置应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按本制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四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在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各知情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所有信息享有知情权。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以便董事会秘书及时对外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心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0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曹建新先生、李庆先生、原红旗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行业、法律和会计领域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履职经历。
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曹建新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曹建新先生于2008年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工学材料学工学博士学位,现为贵州大学教授。
李庆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庆先生于1989年获得北京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原红旗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原红旗先生于1999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复旦大学教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5次,现场会议2次。审议议案共46项。
2020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曹建新 | 7 | 7 | 0 |
李 庆 | 7 | 7 | 0 |
原红旗 | 7 | 7 | 0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2020年度,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内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营业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发改委限定的价格执行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助力公益事业发展的表现,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0年,我们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改变用途、是否违规存放和使用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我们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对涉及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担保目的、风险可控情况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因素进行判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2020年度我们通过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0年度,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审计任务。
(六)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我们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根据新修订《证券法》及相关新制定、修订制度,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同时,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业务流程)》《证券事务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修订及制定,有利于公司适应资本市场制度的调整,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此外,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情况
2020年,公司聘任方锐先生、刘刚先生作为公司副总裁。经我们审查,方锐先生、刘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始终保持独立的立场、审慎的态度,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为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曹建新、李庆、原红旗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