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惠柏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公告编号:2021-014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2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3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从董事中选举产生,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第4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其他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5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