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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27日上午1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云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宋大鹏、谷美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如下:

(1)宋大鹏,男,1977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主管、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宋大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谷美君,女,1977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谷美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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