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下午1:30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氨纶纤维规模的扩大,氨纶纤维的固定资产占比逐年增大,超过了粘胶纤维的资产规模。考虑氨纶纤维的专用设备有别于粘
胶纤维,技术发展较快,结合历史使用情况和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对氨纶纤维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更合理地反映资产使用年限。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的会计估计变更。(内容详见202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