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查封和冻结情况
青海省公安厅于2020年11月17日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不动产44处(其中房产面积84,444.18平方米、土地面积1,113,736.58平方米)进行查封;于2020年12月25日对藏格钾肥持有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进行冻结、藏格钾肥开设的银行基本账户进行冻结(截止目前账户余额9,409,458.41元)。被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含资金)占公司2020年三季报末总资产3.84%,其中,被冻结资金占公司2020年三季报末货币资金1.20%。
二、资产查封和账户冻结原因
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筑物资”)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焦煤”)4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曾于2006年收购宏筑物资100%股权。2011年,宏筑物资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让给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宏筑物资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权。参股期间,宏筑物资委托青海焦煤将部分款项汇入藏格钾肥账户,并在2012年又将相关款项从藏格钾肥转出。。因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涉嫌非法采矿被青海省公安厅立案侦查,藏格钾肥部分资产及账户被青海省公安厅查封冻结。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青海省公安厅的侦查工作。
三、信息披露情况
青海省公安厅曾于2020年11月16日对藏格钾肥相关人员进行笔录问询,并告知:案件正在侦查当中,需对此立案侦查相关事宜予以保密。公司于上述冻结发生后向青海省公安厅书面提交了《关于查封冻结信息披露的请示》,经沟通
后,根据公安机关侦查的需要,公司暂未对该事项进行披露;同时公司积极向监管部门就此事项进行了汇报。2021年2月25日晚间,公司收到肖永明家属通知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已于当日被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正式批准逮捕。在知悉上述事项后,公司再次与青海省公安厅沟通后,遂将上述资产账户查封冻结情况进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案件是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及宏筑物资行为,且发生在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我公司目前正在与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以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上述藏格钾肥银行基本账户冻结后,藏格钾肥使用其他账户进行结算;查封和冻结事项目前未对藏格钾肥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