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万盛股份 股票简称:603010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年2月25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000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5.66元/股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次权益的授权日为2021年2月25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1年2月25日。
2、授予数量:1,000万份。
3、授予人数:84人。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6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48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可行权数量占 股票期权总量比例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次行权 |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预留股票期权第三次行权 |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期权由公司注销。
7、股票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除满足上述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 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5.60亿元。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2.60亿元。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 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1.35亿元。 |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 可行权比例 |
合格 | 100% |
不合格 | 0% |
行权期 | 业绩考核指标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 公司2021年修订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得以实施(因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未获本公司或认购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监管政策或不可抗力导致该非公开发行无法实施的除外)。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郑永祥 | 董事、副总裁 | 80 | 6.40% | 0.23% |
钱明均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30 | 2.40% | 0.09% |
王蓓 | 投资总监、董事长助理 | 70 | 5.60% | 0.20% |
余乾虎 | 总裁助理、美洲地区经理 | 35 | 2.80% | 0.10% |
李旭锋 | 研究院副院长、总部研发技术中心总监 | 20 | 1.60% | 0.06% |
海金春 | 安环总监 | 13 | 1.04% | 0.04% |
乐雁 | 财务中心总监 | 13 | 1.04% | 0.04% |
王新军 | 常务副总经理 | 13 | 1.04% | 0.04% |
CHU SONGTAO(中文名为:褚松涛) | 市场总监 | 10 | 0.80% | 0.03% |
其他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合计75人) | 716 | 57.28% | 2.07% | |
预留权益 | 250 | 20% | 0.72% | |
合计 | 1,250 | 100.00% | 3.61% |
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
2、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25日为首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万份股票期权。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授权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在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前6个月内,未发现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股票买卖的情形,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式为:
C=Se
?q(T?t)
N(d1)?Xe
?r(T?t)N(d2)d1=ln(SX)+(r+
σ
)(T?t)σ√T?t
d2=
ln(
SX
)+(r?
σ
)(T?t)σ√T?t
=d1?σ√T?t
其中,公式中各参数代表的含义及取值为:
(1)X:行权价格,等于25.66元/股;
(2)S:授权日市场价格,等于28.51元/股(即以2021年2月25日收
盘价作为授权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3)T-t:期权的剩余年限,假设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所在期间匀速行权,则各期权的剩余年限分别为1.5年、2.5年、3.5年;
(4)σ:历史波动率,47.72%;
(5)r:无风险收益率,,以同花顺系统中公布的2021年2月25日银行间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其中1.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2.70%,2.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2.82%,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
2.93%;
由于授予的权益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因此不考虑期权行权时对公司股本的摊薄效应。根据上述参数,对公司首次授予的1,000万份股票期权的总成本进行了测算,股票期权的总成本为9,732万元。
行权期 | 首次授予的期权份数 (万份) | 每份期权公允价值(元) | 股票期权成本 (万元) |
第一个行权期 | 400 | 8.23 | 3,292 |
第二个行权期 | 400 | 10.20 | 4,080 |
第三个行权期 | 200 | 11.80 | 2,360 |
合计 | 1,000 | -- | 9,732 |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合计 |
各年摊销股票期权费用(万元) | 5,609 | 3,101 | 957 | 65 | 9,732 |
十、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