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2月22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内容规定“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前 4 日发出通知,符合公司规定,董事长朱军红已就此于会上作出相关说明。本次董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847名激励对象中,4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1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相关权益,本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847人调整为832人,首次授予总量由981.30万股调整为979.80万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公司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董事高波、夏晓坤属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1年2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832名激励对象
979.8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高波、夏晓坤属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