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2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过户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份过户暨发生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为21,251,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2、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后,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977,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7%;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251,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
3、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事项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4、因涉及高比例质押、高比例冻结等情形,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存在被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发生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情形「相关内容参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暨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3)」。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事项概述
龚少晖先生及其爱人、曲水中网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曲水中网兴”)、厦门中网兴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中网兴”)与海通恒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并于2019年5月作出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19)沪74民初618号];2019年12月13日,各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因前述执行和解协议未履行,海通恒信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并申请冻结和拍卖龚少晖先生所持的三五互联部分股份(21,251,566股);该次拍卖已流拍。
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0)沪74执恢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
1、将龚少晖原持有的21,251,566股股票作价109,785,589.96元(按照第一次拍卖流拍价进行抵债),交付海通恒信抵偿债务109,785,589.96元;前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海通恒信时起转移;
2、海通恒信可持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前述股票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3、解除对前述股票的司法冻结,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
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次权益变动即系前述案件强制执行引发的股份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龚少晖先生及海通恒信的持股及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注: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 (暂未包含其生效情形)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
龚少晖 | 131,229,301 | 35.88% | 98,229,301 | 26.86% |
海通恒信 | 0 | 0% | 0 | 0%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注: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 (暂未包含其生效情形)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 表决权比例 | |
龚少晖 | 109,977,735 | 30.07% | 76,977,735 | 21.05% |
海通恒信 | 21,251,566 | 5.81% | 21,251,566 | 5.81% |
二、各方基本情况
1、转出方:龚少晖先生
龚少晖先生,身份证号码:3501031968********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室
2、转入方: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点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
法定代表人 | 丁学清 |
注册资本 | 823,53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64705772U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
成立时间 | 2004年07月09日 |
经营范围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1、海通恒信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认缴额455,915.3176万元;实缴额455,915.3176万元 2、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
认缴额244,084.6824万元;实缴额244,084.6824万元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599号 |
联系方式 | 021-61355388 |
三、所涉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0)沪74执恢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
1、将龚少晖原持有的21,251,566股股票作价109,785,589.96元(按照第一次拍卖流拍价进行抵债),交付海通恒信抵偿债务109,785,589.96元;前述股票的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海通恒信时起转移;
2、海通恒信可持裁定书到相关机构办理前述股票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3、解除对前述股票的司法冻结,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
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情形。
2、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股份过户暨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109,627,100股,占其现所持股份的99.68%,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属于高比例质押的情形;仍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合计88,980,63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0.91%,占公司总股本的24.33%,仍属于高比例冻结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存在被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