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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艳,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伦曙,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栾艳鹏、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凤艳及赵伦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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