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未减持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股东刘爱群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
2021年2月25日,公司收到刘爱群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刘爱群女士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目前,刘爱群女士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刘爱群 | 合计持有股份 | 7,990,000 | 4.99% | 7,990,000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990,000 | 4.99% | 7,990,000 | 4.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爱群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刘爱群女士本次减持情况与其2020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减持计划一致。
3、刘爱群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公司将持续关注刘爱群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