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1)。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刚先生和监事高振安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278,000股和19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55),对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止至2021年2月26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陈志刚先生和高振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陈志刚 | 监事会主席 | 1,855,102 | 0.35% | 1,855,102 | 0.35% |
2 | 高振安 | 监事 | 1,266,964 | 0.24% | 1,266,964 | 0.24%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陈志刚先生和高振安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