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明燕女士、赵康僆先生及孙庆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推举王燕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0年9月14日,公司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宁德时代签署《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落实战略合作,明确战略合作的细节和目标,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0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