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2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提交了自查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7月31日—2021年2月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于2021年2月2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除以下8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序号 | 姓名 | 变更日期 | 累计变更股数(股) | 变更摘要 |
1 | 廖小华 | 20201207-20201214 | 900 | 买入 |
20201208 | 100 | 卖出 | ||
2 | 刘江华 | 20201209 | 200 | 买入 |
20201210 | 200 | 卖出 | ||
3 | 胡俊才 | 20201207-20201208 | 600 | 买入 |
20201208-20201210 | 600 | 卖出 | ||
4 | 袁玉玺 | 20201221 | 100 | 买入 |
20201225 | 100 | 卖出 | ||
5 | 余志喜 | 20201207 | 600 | 买入 |
20201218 | 600 | 卖出 | ||
6 | 张亚伟 | 20201230 | 100 | 买入 |
20210105 | 100 | 卖出 | ||
7 | 叶裕周 | 20201222 | 100 | 买入 |
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30 | 87,484 | 股份登记 |
20201204 | 100 | 卖出 |
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667万股股票自2020年12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单位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方案要素等相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控制参与策划讨论人员的范围,对接触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未发现相关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