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熊梓桐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熊梓桐女士配偶邓立文先生于近日在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熊梓桐女士配偶邓立文先生于近日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事实,公司董事会立即向熊梓桐女士及其配偶邓立文先生核实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熊梓桐女士配偶邓立文先生于2021年2月22日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300股,成交金额250,678.00元,因误操作于2021年2月23日累计卖出5,300股,成交金额238,197.00元,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总额为-12,481.00元。
邓立文先生个人账户股票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交易股数 (股) | 交易均价 (元/股) | 交易金额(元) |
2021年2月22日 | 集中竞价 | 买入 | 5,300 | 47.30 | 250,678.00 |
2021年2月23日 | 集中竞价 | 卖出 | 5,300 | 44.94 | 238,197.00 |
注:成交均价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立文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董事熊梓桐女士及配偶邓立
文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邓立文先生为公司董事熊梓桐女士配偶,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由于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未产生收益,因此不存在需要向公司上缴收益的情况。
2、熊梓桐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邓立文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存在的问题,熊梓桐女士及邓立文先生特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未来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熊梓桐女士声明其并不知晓邓立文先生股票交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其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邓立文先生亦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系其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董事熊梓桐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