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审阅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宏 马增荣 周书民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