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Livzon Biologics Limited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Livzon Biologics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开曼”)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Livzon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丽珠国际”)、YF PharmabLimited(以下简称“YF”)、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JoincarePharmaceutical Group Industry Co., Ltd.(以下简称“健康元药业”)分别向丽珠开曼出具的回购函(Repurchase Letter)回购丽珠国际、YF及健康元药业持有的丽珠开曼的股份。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朱保国先生、邱庆丰先生、俞雄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架构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